二、迁移程序: 由户口迁移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先经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以下简称《准迁证》)。
当事人凭《准迁证》(两联)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当事人再凭《准迁证》(迁入地存查联)、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三、相关情况介绍:
1、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
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2、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匿名回答于2019-08-14 05:37:45
匿名回答于2022-04-11 23:45:18
在户口的迁移迁入办理过程中,都是派出所民警在计算机前操作,你只需要提供相应证件即可,如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等等 。派出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验,报上级审批。准迁证、迁移证、户口页的文字填写,都是按照相应证件上填写的,即便有错,派出所会改正的。
你拿上所有证件到派出所改正即可
匿名回答于2022-04-18 0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