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职工医疗保险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支75%,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居民医保基金报支70%,离休医疗统筹由离休医疗统筹资金报支100%,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由二乙筹集资金报支100%。
参保人员特药费用不再纳入恶性肿瘤门诊检查治疗和门诊特定放化疗治疗、大病保险、职工基本医疗自费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也不纳入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限额。
匿名回答于2024-06-06 1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