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中国建立了海南特区。1987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海南省及其筹建工作的通知》。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 4月26日,海南省委省政府正式挂牌。
匿名回答于2024-05-12 21:49:52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同意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出口特区,发挥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作用。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
根据党中央决策,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省,划定海南岛为经济特区。
匿名回答于2024-04-25 22:42:13
1988年4月13日,经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撤销广东省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建立经济特区。
海南独立建省后,海南经济特区就成为中国最大的省级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
海南全省陆地(主要包括海南岛和西沙、中沙、南沙群岛)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 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海南岛是仅次于台湾岛的中国第二大岛,海南省是中国国土面积(含海域)第一大省。
匿名回答于2024-04-25 22: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