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携带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到迁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派出所同意落户后会给你开具《准迁证》,一式两联。
2、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3、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一联)返回迁入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匿名回答于2024-05-16 16: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