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医药类产品寄递要求个人寄递:有完整商业销售包装,药品无特殊要求(如温控等),购买药品的票据齐全(发票或药店开具的小票、收据)企业寄递:客户交寄物具有完整商业销售包装,且具备医药类资质。
2、如下医学检测类限制收寄禁止向个人客户收寄:指收寄双方均为个人客户的医学检测类血液、唾液、人体组织液、排泄物(尿液、粪便等)等用于医学类检测的物品。
3、如下药品禁止收寄禁止收取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
匿名回答于2024-05-20 15:05:48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药品包括《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医疗器械(下同),但国家另有规定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等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法所称的药品邮寄是指经过邮政网络处理和运输,将药品投交收件人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教学科研等单位和个人通过邮政营业机构邮寄药品的,适用本制度.第五条 邮寄药品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邮寄假劣药品.第六条 需要冷处储存、阴凉处(凉暗处)储存的药品不能邮寄.第七条 县邮政局收寄药品,不能有违反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第八条 药品的寄件人邮寄药品,要向邮政部门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合法药品零售企业出具的药品购买票据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药品邮寄手续.
匿名回答于2024-05-10 02:18:24
匿名回答于2024-05-10 02:20:11
匿名回答于2024-05-10 02: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