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巡抚官品为从二品,下辖两司:
1.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长官为布政使,官品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2.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长官为提刑按察使,官品为正三品,掌管一省的司法和驿传等。
所以巡抚和布政使是同级别的官员,但是布政使要受巡抚的节制;
巡抚比按察使官级大一极,可以说巡抚是他的上级。
臬司即提刑按察使司,设按察使,正三品,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同时对地方官有监察之责。
藩司即承宣布政使司,设布政使,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
匿名回答于2024-05-27 02: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