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成立于1908年3月4日。当时是清朝邮传部奏准设立于北京的一家官商合办银行。初期设行宗旨主要是为航运、铁路、电信、邮政等交通事业服务,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3月北洋政府颁布的《交通银行则例》明确营业范围,除服务于上述四业外,并受政府委托分理国家金库、办理国外款项、掌握特别会计、发行兑换券、经办国内外汇兑及一般银行业务,事实上已具国家银行性质。1914年以后,交通银行进行了三次改组,最后成为南京国民政府国家垄断资本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是年,交通银行由人民政府接收,经过整顿改造,成为政府监督公私合营企业财务的专业银行,以后又成为办理工矿、交通、运输事业长期投资的长期信用银行,承办国家建设拨款业务。
1958年以后,交通银行的内地分支机构业务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办理,香港分行继续营业,总管理处设在北京。1986年7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重新组建交通银行的通知》,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总管理处从北京迁至上海。
匿名回答于2024-05-30 11:28:21
交通银行的建立源自晚清京汉铁路的修筑,因此得名交通。京汉铁路的修筑,创议张之洞,实施于盛宣怀,但铁路的修筑却是举外债才以完工。
在晚清收归利权的风潮下,京汉铁路赎归国有也提上日程,而赎回京汉铁路,关键是资金问题。而集款办法不外两端:一本国筹款,售股票,募内债;二外国借款。这就直接促成了交通银行的设立。因此继户部银行之后,邮传部于1908设立交通银行。
匿名回答于2024-05-15 09: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