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4-06-02 21:41:21
匿名回答于2024-04-29 09:01:57
楼主你好,无论是否是个人自己交的社保也好,还是企业单位所交纳的社保也好,实际上进入我们个人账户当中的比例,都是按照8%,大约也就是交费总额的1/3左右,那么剩余的2/3是进入到统筹账户当中去,这个统筹账户里面的钱我们是没有办法直接来使用的。
即便是交费人去世以后,我们能够继承的也只是个人账户当中的费用,大概也就是缴费总额的1/3。剩余的2/3我们应该是无法来继承的,所以说个人账户部分的钱依法继承,除此之外还有一笔丧葬抚恤金的费用,各个地区的标准和规定不同,有些地区可以拿到几千块钱,有些地区可以拿到几万块钱,所以说这一部分钱也是可以依法所得。
当然作为我们个人来讲,如果说没有拿到正常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实际上这是一次性的支付费用,也就是说通过继承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和丧葬抚恤金的费用,一次性领取之后,那么再也享受不到任何退休金的待遇了,所以说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人能够正常的健在,并且每一年能够正常的认定自己养老金资格的领取,那么养老金的待遇是可以领取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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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回答于2024-04-29 10:21:40
楼主你好,个人自费交纳社保,如果说交了10年人死了该怎么办呢?那么个人自费交纳社保,教了10年以后,交费人如果已经去世,那么这个个人账户当中的费用,是可以来依法继承的。不过这个个人账户当中的费用仅仅只占有交费总额的1/3左右,剩余的2/3是进入到了统筹账户当中去,那么这个统筹账户是没有办法来直接继承的。
10年左右的费用,大概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在3万块钱到4万块钱左右这样的一个水平之内,除了这个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之外,那么还有一笔丧葬抚恤金,丧葬抚恤金,各个地区的政策和规定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地区比较高,有些地区比较低,那么大概也可以获得一两万左右这样的费用。
所以说,缴纳社保我们的最终目的是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但是自身还没有累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就已经过世了,那么遇到这样的问题很明显,是一种非常遗憾的事情,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但是没有办法,我们就只能够朝着这样的方向去解决问题,所以说只能够领取这几万块钱,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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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回答于2024-04-29 09: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