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生产队以三七开的比例上交囯家的粮食为公粮。也就是每年生产的粮食七成留作农民的口粮,三成无偿的交给国家。此外,如果年景好,生产队还要从七成的口粮中拿出一部分卖给国家,这个叫余粮,国家收购买的余粮每斤付给7分钱。
匿名回答于2021-04-03 08: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