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物业费收费标准新政策:1、物业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不用缴纳。物业收费需要以《物业合同》为依据,通常来说,虽然有的小区是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收费标准,但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是小区的业主,业主们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重新签订《物业合同》,制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而如果物业自行增加了合同以外的收费,比如垃圾清运费、公摊电费等等,业主是有权拒绝的。
2、天然气开口费等特殊的物业费不用缴纳。根据新规,业主、物业以及水、电、暖气等专营单位分别承担各自的维修责任和费用。
3、逾期交房期间的物业费不用缴纳,新房空置一年,物业费应减收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根据规定明确规定,如果开发商因为自身的原因而造成逾期交房,这段时间内的物业费业主不用缴纳。
4、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物业费应减免。购房合同中对于小区的配套设施、绿化等也是有约定的,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小区内的配套设施、绿化等没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前期的物业费是应该适当减免的,至于减免的部分,应该由建设单位向物业作出补偿。
匿名回答于2021-10-04 23:43:37
2019年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匿名回答于2021-10-05 02:23:19
在2021年1月1日所施行的《民法典》中,就对物业方面做出了“新规则”,让业主们具有了“3大权益”。
第1项权益,业主具有对物业的“取消权”
在过去,假如遇到一些“不良”物业,业主们可能会没有什么方法,只能“自认倒运”。但现往常,业主们有了“当家作主”的权益。由于依据《民法典》新规,业主能够依法改换建立单位延聘的物业机构或管理人。
而且,业主们还能够痛快取消物业,选择自行管理小区。当然,人们想要运用这项权益,就要得到大局部业主的同意,否则物业也是无法被随便“辞”掉的。
匿名回答于2021-10-05 18: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