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动产所有权不做登记,归占有使用人所有处分。大的重要的动产登记对抗第三人,在实现抵押担保,留置,质押等物权变动清偿债权时优先于第三人优偿。
特殊动产(航空母舰飞机,船舶)必须作登记备案,权利归属便于国家,地方政府管理处分依据。
匿名回答于2022-06-25 06: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