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 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 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
(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囚的初步判断;事故结论 ;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匿名回答于2020-09-12 05:49:19
一、施工质量事故上报程序
施工质量事故一般的处理流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
(一)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要按规定区分事故的大小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
(四)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一定要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五)事故处理,包括技术处理和事故的责任处罚。
(六)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当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作出确认。
(七)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匿名回答于2021-11-19 0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