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会公职律师的管理制度;
会同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协调解决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组织开展工会公职律师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为各地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提供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负责全国总工会机关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
对优秀工会公职律师进行表彰;
其他需要由全国总工会处理的重要事项。
具体工作由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承担。
匿名回答于2019-05-14 0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