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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

医院开的诊断证明上有医院盖章且经法院查证属实是认可的。在医院治疗,医院会保存病历并建档,有病历档案,随时可以开具诊断证明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各类医疗诊断证明是指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由具有医生执照的医生开具的证明。病人确实存在疾病,医生确诊后才会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匿名回答于2022-01-04 02:37:19


门诊部《病人病情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各科出诊门诊、急诊的医师,仅能出具本科或本专业内疾病的《病人病情证明书》。


2、医师必须亲自检查患者,完整书写门诊病历,且《病人病情证明书》内容与之相符。


3、病休时限根据疾病性质决定,用中文大写数字表示。


⑴急性病病人休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病人最长不超过一周。


⑵门诊病人病休证明1-2周。


⑶慢性病病人休假不超过一个月。


⑷骨折病人急性期(初期)休假不超过一个月。


4、《病人病情证明书》必须加盖出诊医师的处方章,门诊办公室审核内容合格后,再加盖门诊部医疗专用章,方为有效。

匿名回答于2022-07-17 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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