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匿名回答于2020-09-08 08:20:09
1、在货物购销或应税行为发生后,购买方由于享有信用期间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利息或利息性质的费用,属于增值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统一按照主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例 某建筑业企业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工程质保金按照总结算价款的3%扣取,缺陷期满后,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则建筑业企业应以本息合计数为销售额,向甲方开具「建筑服务」的发票。
2、如果是单纯的资金借贷,借款方向贷款方支付的资金利息,按照「贷款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借款方购进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集团内部企业之间资金借贷符合36号文规定的统借统还业务利息免征增值税的,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应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匿名回答于2021-05-16 08:05:53

2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 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 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6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7 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匿名回答于2022-07-03 04: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