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2-01-25 12:23:41
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任太学学正。
宋钦宗统治时期,秦桧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
秦桧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所信用。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回到临安,力主宋金议和。
绍兴元年(1131年),秦桧任参知政事,随后担任宰相,次年被劾落职。
绍兴八年(1138年)再次担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宋高宗宠信。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
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
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
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战士;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匿名回答于2022-01-25 15:33:54
匿名回答于2022-01-25 15: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