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负责开展就业创业援助、老龄关爱、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关系下一代等公共公益服务工作;
三、指导和协调开展社区服务、居民互助和志愿活动等相关工作;
四、配合街道社会管理办公室和公共安全办公室做好相关社区建设和公共安全的服务性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匿名回答于2021-03-09 19:20:52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 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三 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九 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匿名回答于2021-03-09 19: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