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2-25 13:29:59
1970年,随着“专区”改称“地区”,官方对“专级行政区”(专区级行政区)改称“地级行政区”。从1988年至今,仅存四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即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截至2013年04月,中国大陆地级区划共计334个,其中287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14个地区、3个盟。
匿名回答于2021-10-02 22: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