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 记分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匿名回答于2020-03-27 22: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