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西周时代的“井田制度”,是把土地分配给单个家庭,并定期实行重新分配的制度。“井田制度”是我国奴隶社会最基本的土地制度,是奴隶制国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这种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农村公社的土地制度,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形式犹存,而性质已变。
春秋年间建立私有制
春秋年间,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大量的旷土隙田逐渐得到垦辟.一些奴隶主尽量驱使奴隶从事荒田的开垦,使耕地面积急剧增加,私田大量出现.“公田”是不能买卖的,私田却真正是私有财产.“公田”是要给“公家”上一定赋税的,私田在开始时却不用上税.
匿名回答于2021-06-09 05: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