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有点类似于当今的公安部+法院的组合,同时因为古代缺少立法机关,刑部也充当一点立法机关的职责。
都察院:主要是评议审查官员,有点类似于当今的纪委书记,同时还有点人大的职责,此外,明朝规定在外任职的总督、提督、巡抚、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人员,可以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头衔。
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理机关,“理”为中国古代对法官的称呼,有点类似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对案件有最终的决定权。
匿名回答于2019-06-19 22: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