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本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
2、学习英语语种的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所获成绩未达到当年度报考六级的资格线,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课程综合考试所获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学习其它语种的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除英语)四级考试所获成绩未达到及格线,且参加学校组织的所学语种课程综合考试所获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
3、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参加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未达到学校相应规定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医学类学生毕业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5、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匿名回答于2020-02-29 17: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