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4-02 08:15:31
匿名回答于2021-05-23 15:20:02
匿名回答于2021-05-23 05:08:07
(一)2021年1月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工作从2021年1月11日开始,到 6月22日结束。
(三)在旗县区参保的,要按照旗县区人社部门的要求,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1月11日到6月22日
匿名回答于2021-06-09 1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