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不按规定超车的;不按规定让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匿名回答于2021-02-14 11:03:30
1、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开车接、打手提电话;
3、未系安全带;
4、机动车行驶缓慢排队时,借道超车或占用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
1、驾驶客车超速、超载未达20%;
2、高速上不按规定车道、最低时速行驶;
3、经人行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4、违法禁令标志、标线指示;
5、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向行驶;
6、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匿名回答于2021-10-06 07:46:03
还有就是驾驶机动车有拨打 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
还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扣两分 。
还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 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扣三分。
匿名回答于2021-10-06 08: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