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荒地除了国家规定属于国有性质(如河道及其滩涂)的以外,一般性质属于集体土地,“集体”是指村民委员会,而集体土地具体管理一般都由村民小组进行管理,也可以是村民委员会直接管理。
但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无权卖,不管是居民还是农民也不能买,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一般说的买卖是指租赁、承包、流转集体土地的管理经营收益权,但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予以通过,采取竞标的方式进行(竞标人的范围要看会议具体怎样规定的),否则租赁不受法律保护。
“四荒地”是农村较丰富的土地资源,包括依法归我国农民集体使用的“四荒地”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荒地”,具体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属于现行经济环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但它们属于宝贵资源的一种。
“四荒地”既可以采取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既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扩展资料:
四荒地的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政策的根本大法,所有土地相关政策法规均依据土地管理法而来!
1、根据土地所有权分类
根据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类。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匿名回答于2019-05-05 01: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