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不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只有法律可以设定。 我国《立法法》规定: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不清楚具体情况如何,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匿名回答于2019-06-10 01:22:43
第八条是法律保留原则,规定的还是比较具体。但是第七项“民事基本制度”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也纠结过。说点个人的理解吧,宪法第8、9、10、13、16条,都是民事基本制度的规定;还有民事主体资格、物权制度、人身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债权制度、侵权责任、婚姻家庭、收养、继承制度。
匿名回答于2019-10-01 08: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