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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三权分立是哪三权?

美国三权分立是立法权、行政区、司法权的分立。三权分立并不应完全分离,使得其三者间没有互相受到宪法的控制。

其中众议院拥有弹劾行政官员与法官的权力、参议院则负责覆核所有的弹劾提议、国会负责审查行政部门的组成,美国总统可以通由行使议案否决权来控制国会。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4:51:58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行了以宪法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学说,其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4:36:33


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三权分立原则的起源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时代。而在启蒙时代时,少数哲学家如约翰·洛克与詹姆斯·哈林顿在其著作里提倡这原则,反之,其他哲学家如霍布斯则强烈反对此原则。孟德斯鸠是其中一个三权分立的著名支持者。其著作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者影响很大。然而在某程度上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曲解了孟德斯鸠的原意。根据以撒·莱斯(IsaacRice)(一个十九世纪的政治科学家)所言,孟德斯鸠反对权力集中于单一个人,而不是单一来源。因为美国借用了部分孟德斯鸠的哲理思想来建立在现代美国政府里应用的权力制衡的系统,所以莱斯认为并不严格遵从三权分立原则的议会制并不符合孟德斯鸠的哲学。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4:40:18


三权分立制度是指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

三权分立的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派别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适应于欺骗人民和对付外国斗争的需要。这种制度的弱点是使国家的力量难以完全集中,相当一部分力量在互相牵制中抵消,缺乏效率。

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三权之间相互制约,国会可以以弹劾等诸多形式限制总统,总统可以以“搁置否决权”等形式限制国会的权力,而联邦最高法院则可以通过违宪审查的形式限制国会的立法权和总统的行政权,此外,总统对司法权也有制约,表现在联邦最高法院的人事任命在一定程度上受总统控制。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4:22:49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judicial, legislative, executive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分权的目的在于避免独裁者的产生。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思想。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4:32:22


三权分立是美国国会的立法权,美国总统的行政决策权,以及法院的司法权。三者之间是相互制衡的,国会通过的法案需经总统批准,才有法律效力。总统需接受国会及最高法院的共同监督。最高法院对法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保证法案能依法执。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5:06:00


第一,参议院。美国每一个州在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从各州的立法机构中产生,与各州人口无关,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美国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无参议员资格。


第二,众议院。前面提到美国众议院议员席位以人口为基准。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众议院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传统上为多数党之领导人。然而多数党领袖另由该多数党于院内之第二重要议员担任。据美国总统继位条例,众议院议长继任总统之顺序仅次于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为政坛上第三重要的领袖人物。


第三,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有何区别,谁说了算?最根本的是行使的权力不同。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4:39:52


三权分立(三权鼎立),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机构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的政治制度。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 学说历史 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

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

该学说在当时被广泛认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保证。 三权分立的实行 美国的立国者对政府普遍采取不信任的态度。

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接纳了孟德斯鸠的想法,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4:51:34


司法权 ,行政权,立法权。

美国国会拥有唯一的立法权力。在不授权原则下,国会不会在其他机关委派任何立法代表。

美国总统拥有行政决策权,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法律之忠实执行”。

司法权为审判案件与争论的权力;其由美国最高法院与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4:42:06


美国三权分立是指: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行政分立是指以总统、国务院为代表的行政机构;立法分立是指以国会为代表的立法机构,国会又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司法分立是指以最高大法官为代表的司法机构。三个权力机构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制衡,这就是美国的三权分立。

匿名回答于2022-05-02 05: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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