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匿名回答于2021-04-14 18:15:50
(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2)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匿名回答于2022-07-22 03: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