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3-09 12:56:25
还有5个自治区。这五个自治区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分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行使自治权利,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制度。
匿名回答于2021-10-22 01:26:32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它只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在外交,国防,宣战和媾和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通用自己的货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地方自治
在一定的领土范围之内,全体居民组成法人团体(地方自治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在国家监督之下,按照自己的意志组织地方自治机关,利用本地区的财力,处理本区域内公共事务的一种地方政治制度。地方自治最早出现于古罗马时代。当时,意大利人组成一种自治邑,享有地方自治权力。英国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起,将筑有城堡自卫或有市场的地方称作自治市。自治市有自己独特的习惯、特权和法院。诺曼底人入侵之后,根据国王和其他贵族的“特许状”而建立的自治市,发展了自己的特权,并且编纂独具特色的习惯法。
匿名回答于2021-10-22 01:41:50
1、内蒙古自治区。
祖国正北方面积幅员辽阔。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面积占我国国土的六分之一,我国西北边陲。
3、西藏自治区。
以藏族为主,近年来青藏铁路川藏铁路相继开通。
4、广西壮族自治区。
5、宁夏回族自治区。
6、香港特区。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祖国7、澳门特区。一九九九年澳门回归祖国。
匿名回答于2021-10-22 01:51:57
我国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的自治权主要体现在:
一是 原有的政治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也不改变。原有的法律,除与基本法相抵 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外,予以保留。
二是原有的 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
三是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制定 和执行政策,进行人事任免,管理社会治安,编制财政预算和决 算,提出法案、议案等。
四是立法权。特别行政区有权对高度自
治范围内的事务立法,但国防、外交等属于中央人民政府 。
五是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六是财政 独立权。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人不上缴中央人民it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特别行政区保持单独税收制度,实行 独立的货币金融制度和经济发展政策。
七是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 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信、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 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八是除悬挂国旗、国徽外,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 九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 权力。
匿名回答于2021-10-22 01:48:32
中央授权是香港特区、澳门特区自治权的唯一来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高度自治是比一般自治程度还要高的自治
我国地方自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种为针对包括省和直辖市在内的普通行政区域,地方享有的自治权较小;第二种是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而产生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为实现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力,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自治权比一般行政区域高;第三种即为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祖国统一,特别行政区实行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不是低水平的自治,而是比一般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自治高,比我国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高,在某些权限上甚至比联邦制成员的权限还要高的自治。
匿名回答于2021-10-22 02: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