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4-30 09:20:09
——就地翻建。翻建房屋占地面积(含建筑垂直投影面积,下同)按不大于原批准用地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不大于现状占地面积控制,建筑层数按不超过现状且不超过二层半控制,每层限高3.5米。
——修缮加固。石结构和危险房屋经加固后能达到抗震要求的,可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方案须不改变建筑位置,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建筑结构。
——拆危建公用项目。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房屋进行拍照、测量、造册存档,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石结构或危险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存档的资料作为今后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匿名回答于2021-11-25 09: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