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但是,这一变更相当于修改了劳动协议。如果之前在劳动协议中,双方规定的是:双休,每天工作8小时。那现在变成单休,每天工作7小时,是需要双方协商并且劳动者认可的。
如果公司只是单纯的把每周双休改成了单休,每日的工作时长不变,那每周的工作时长将由原来的40小时变成48小时,这就超出了劳动法所规定的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要求。
匿名回答于2021-06-25 19: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