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割让香港岛;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2、《辛丑条约》
赔款。清政府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2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北京至山海关沿铁路重要地区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3、《马关条约》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4、《中英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英国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条约,英方代表为额尔金伯爵。约文中英文共10页,条文主要内容如下:清朝确认中英《天津条约》有效性;清朝割让广东新安县(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给英国;
清朝增开天津为商埠;增加中英《天津条约》的赔款至800万两;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苦力)
匿名回答于2023-10-02 12:19:05
《虎门条约》《五口通商章程》中美《望厦条约》,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中日《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
《辛丑条约》,使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匿名回答于2023-09-20 15: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