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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涉密部门的人员选配原则?

重要涉密部门的人员选配,应当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并定期进行考核,不适合的应及时调整。


特定岗位是指涉密特征明显的岗位,按照其性质,主要有以下6种。


1.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在这些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些能够知悉国家秘密,或者能够接触国家秘密载体,但不一定知悉其内容。此外,保管国家秘密的岗位,主要包括涉密文件档案管理岗位、承担国家秘密管理任务的秘书岗位等。


2.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如系统管理、安全保密、安全审计岗位等。


3.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研究、管理任务的岗位。如涉密项目研究,项目(课题)负责人岗位等。


4.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及相关管理岗位。主要指有关密品的研制、生产、试验、使用、运输、保存、销毁岗位等。


5.定密责任人岗位。主要包括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后者包括机关单位其他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只要是定密责任人,就应该按定密责任人岗位确定为涉密人员。


6.其他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岗位。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部分管理涉密工程的岗位,分管涉密岗位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领导岗位,以及各单位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特色岗位,由各单位根据涉密岗位特点自行确定。 

匿名回答于2023-10-04 05: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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