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镇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6、做好镇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匿名回答于2023-10-07 09:14:30
(一)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综治委(办)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村(居)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四)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五)经常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六)组织开展基层创安、边际联谊联调联治和铁路护路联防等活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居、企)活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八)根据一个时期的治安形势,督促基层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查禁违法行为。
(九)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予以黄牌警告;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案)件的单位,及时提出"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建议,并督促其整改。
(十)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匿名回答于2023-09-10 03: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