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由农业部发布,最新版本为NY/T 751-2021,适用于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仁)油、玉米油、油茶籽油、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橄榄油、牡丹籽油、棕榈(仁)油、沙棘籽油及食用调和油等。
匿名回答于2023-10-08 00:24:28
1751该标准规定包括大豆油在内的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添加其他品种的食用油,食用调和油应为本标准所涵盖的单品种食用植物油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和,并注明所有原料油成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添加矿物油等非食用植物油、不合格的原料油、回收油和香精、香料。
匿名回答于2023-09-30 20:59:24
2017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代替NY/T 751—2011《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与NY/T 751—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中增加了牡丹籽油、棕榈(仁)油、沙棘籽油3个品种,并在要求中增加其相应技术指标;
——删除了棉籽油产品和相应技术指标;
——删除了油脂定性。
——增加了没食子酸丙酯的检测项目;
——修改了黄曲霉毒素B1、酸价、过氧化值的检测方法;
——修改了部分指标要求。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匿名回答于2023-09-30 2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