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3-10-12 03:39:49
答案虽然是否定的,但确实视同缴费年限与过渡性养老金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针对过去没有实施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缴费年限,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由于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的一种补偿。视同缴费年限本身指的是,实施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
关于过渡性养老金的明确规定是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有关文件指出:“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
匿名回答于2023-10-10 16:30:21
匿名回答于2023-10-10 16:30:29
匿名回答于2023-10-10 16:30:22
视同缴费和过渡养老金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有不同的含义。视同缴费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个人可以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社保费用,以获得对应的社保待遇。而过渡养老金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为了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给予暂时性的补贴性养老金。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匿名回答于2023-10-10 16: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