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若要改变,必须经有关规划部门等批准。
匿名回答于2023-10-22 05:29:52
无权,但是遇到乱来的情况,少数人维权也很难!还是搬家吧!
匿名回答于2023-10-12 12:04:41
相关规定不清楚,但我想业委会即使是无私的,也应以公示形式征求业主意见,消除争执隐患
匿名回答于2023-10-12 13:48:57
不行,那是小区的公共、消防安全场所,不是个别人的休闲地方,侵犯了小区每个业主的物权。
匿名回答于2023-10-12 13:50:03
完全有,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
匿名回答于2023-10-12 14:49:35
架空层也是公共区域,应属业主公有的。据我了解,架空层可以建改为老人活动室,但前提是经过小区业主“双过半”的同意。



匿名回答于2023-10-12 14:18:54
业委会是有权可以把加架空层建成老年活动室的,但是也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主要是要经过规划设计部门,尤其是原设计单位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要根据业委会提出的使用需求来进行安全和房屋使用的需求进行审核,符合安全标准的是可以使用的。
匿名回答于2023-10-12 14:27:52
无权改建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权利和义务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准确的说,业主委员会是没有权利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是业主大会有权决议是否选聘、更换和续签物业管理合同 必须达到全体业主的2/3票数通过,才可以决议 ,业主委员会只是个委托事务的处理机构,其权利根据业主大会的授予来决定,本身没有权利。
匿名回答于2023-10-11 14:11:25
底层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委员会无权单方面决定该部分的使用问题,应当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小区都是高层建筑 底层是空置的 业主委员会在没经过本幢业主共同协商 甚至一个都不知道就开始构建 像这样的 底层是属于本幢业主的 还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匿名回答于2023-10-11 13:27:40
业委会是无权把架空层建为老人活动室,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为了小区的老年人能有一个活动场所,但所建地属于所有业主的,不属于业委会。业委会是全体业主推选的,主要是代表业主利益,监督物管公司运作的民间组织。如果要空层建老年活动室,业委会只能提出建议,提交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后,报相关机构审核批准后才能建。
匿名回答于2023-10-11 14: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