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因为个人的原因阻止儿童受教育,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条例,任何人必须遵守,因为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必须接受教育,祖国的建设重大,靠在少年儿童身上
匿名回答于2021-08-12 06:07:30
《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 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匿名回答于2021-08-12 06: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