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依法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五十二条规定,依法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规章)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持证人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的,发证机关《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五十一条规定,依法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规章)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匿名回答于2019-09-18 16: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