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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双重领导吗?
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并不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领导。因为不属于行政机关,而分别是法律监督机关及审判机关,归属于司法机关。 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关系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是监督关系
匿名回答于2019-11-13 03: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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