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4-26 21:15:28
第一阶段(1978-1999),恢复和拓展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步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
第二阶段(2000~2008),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沿两条主线展开:
一是继续完善并用立法规范承包土地制度;
二是探索和推进土地征用制度及农村建设用地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30年变迁采取了农民自发制度创新与国家强力推行相结合的方式,沿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保障收益权、尊重处分权”路径前行,至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成型的新型土地制度。
匿名回答于2021-04-27 00: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