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匿名回答于2021-11-19 20:00:00
《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民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
(二)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三)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匿名回答于2020-09-01 0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