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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教师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教师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4、严禁教师侮辱、歧视、孤立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骚扰或侵害学生。

  5、严禁教师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6、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收受学生和家长的财物。

  7、严禁教师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

  8、严禁教师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估、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严禁教师在工作时间炒股、娱乐,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接听电话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教师指责和训斥家长。

匿名回答于2023-10-04 04: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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