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2-12 00:44:35
第一,双方自愿,不许有任何强迫。
第二,要遵守政府政策法律,照顾民间善良习惯。
第三,任何人不愿调解或不服从调解,有权径向县司法处或地方法院起诉。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加以任何阻止或留难。调解的组织形式,基本上有以下三种:
第一,民间自行调解。即由双方当事人邀请亲友民众团体或公正人士进行调解。
第二,政府调解。
主要是村政府或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必要时,也可由区调解委员会或县政府民政科进行调解。
第三,司法机关凋解。已经起诉到县司法处的案件,如认为必要,也可在法庭进行调解。
匿名回答于2021-04-22 03: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