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匿名回答于2024-05-09 19:39:46
如果再不听,就向施工分包单位发工作联系函,约谈对方,采取其他手段,直至取消分包合同等处罚措施。
匿名回答于2024-04-28 05: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