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说是,狭义上来说不是。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匿名回答于2024-05-20 14:43:04
匿名回答于2024-05-01 23:52:12
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既统一而又分层次”: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省级市级人大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县级和区级没有制定法规的权限。
匿名回答于2024-05-01 23:51:20